最近發生了很多性侵女童卻被判太輕的案件,對於女性朋友而言可能是義憤填膺,對大多數的男性而言,也許好像跟被砍了一刀,被揍了一拳差不多,錯錯錯錯錯!!!
因為要找女性主義相關文獻的關係,今天讀了一小段美國女性人類學家(Cathy Winkler) 被強暴後的描述:
「...施暴者在弄醒我之後向我展開攻擊...把我堵在死角...強迫我的身體貼近他,然後將他的陰莖塞入我的口中...在所謂的性行為中,他緊壓住我的身體,用他的手臂及雙腿一前一後的搖動我的身體。在這同時,他以所謂的性交方式用他的身體在我的內部衝擊著...將他的身體重擊在我的私處,並擠壓我的乳頭,將他自己欺壓在我身上。汗水從他的臉上滴落下來,沾濕了我的前額及臉頰,但我卻無法甩開。...最引起身體反應的是嗅覺。當他開始攻擊我時,整個房間好像充滿了排泄物的氣味...這逼真的氣味說服我去向警方報案...但當我隨著警探返家後,也就是犯罪現場,卻發現那些被我視為罪行的證據已不存在。那令人討厭的想像氣味還深印在我腦海裡,顯示出我對強暴極端的恐懼。...」(譯/羅燦煐,出處:女性主義經典 主編/顧燕翎、鄭至慧,1999)
之後這名人類學家當然嘗試以分析論述來討論男性施暴者對於女性被強暴者的權力運用等等,但僅是閱讀上述的自白文字就已經讓我覺得身歷其境的直冒冷汗,好像我就是當時的那個Cathy Winkler。
被性侵的那種恐懼跟身心的痛是非常非常難以描述而且深沈的,真的不是可以隔天睡一覺起來就可以忘記的,因為暴力性交的動作/器具直接的入侵了女性身體跟心靈裏面。我不那麼確定讓強暴犯死的很難看的報應是否就是對女性受害者最大的安慰,但是,我忍不住想,如果判刑的是女性法官的話,他還會判這麼輕嗎?他不會在想像受害者所受到的****時候恐懼/氣到發抖嗎?他還會拿著法律條文說,根據現行法律判斷,女童沒有反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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